
“禾”樂獎概念,源自吉州這個米鄉,“禾”字代表稻米意思,同時“禾樂”與“合奏音樂”也是諧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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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
第一屆《禾樂獎》全國青少年華樂齊奏及小組合奏賽612吉打州華人大會堂引爆
華總署理會長兼吉華堂會長鍾來福週三晚召開記者會說,這項比賽是由華總主催,旨在結合州內各華樂團,無論是來自學校或華團主導的華樂水平都能夠提 升。
“我們也希望通過這項活動,能號召全國對華樂有興趣的青少年參與,並提供一個互相觀摩的平台,深具意義。”
他說,比賽的組別分為A組,年齡限於7至14歲;B組年介於15 至22歲,凡是大馬青少年都可報名參加,每組參賽隊員2至8人,參賽曲目自選。
此外,工委會主席王孫文說,該項比賽以《禾樂獎》命名,因由吉打州是米鄉,所以使用稻禾樂韻做為這項音樂比賽主題最適合不過。
他提出,大會將會邀請新加坡、中國及我國國際知名音樂家擔任評審。
“比賽獎項分別有榮譽獎一份、金、銀及銅獎各5份,優秀將則沒有數量限定,依據隊伍水準而定。”
他補充,報名費每人10令吉,報名方式則一律採通訊方式,如郵寄、傳真或電郵,並連同報名表格與報名費寄至吉華堂,並於信封上註明:“第一屆《禾樂 獎》全國青少年華樂齊奏及小組合奏賽”。
有意者,請聯絡吉華堂行政負責人李清祥(04-7354016)。
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
禾樂獎華樂賽612舉行‧料吸引500青少年華樂手參賽
屆時,賽會也會邀請來自中國、新加坡及大馬本地知名華樂音樂工作者,擔任賽會的評判老師,給予參賽者專業點評。
吉華堂會長鍾來福說,這項賽會是一個華樂平台,讓來自全國各地的青少年有機會相聚在一起參賽,互相交流、觀摩,見識其他地區華樂演奏有甚麼區別。
促青少年踴躍報名
為此,他希望全國7至22歲的青少年華樂樂手把握機會,踴躍報名,不要錯過與其他人切磋、競技的“機緣”。
談及籌辦“禾樂獎”的過程,他指出,吉華堂之前成立一個“華樂推動小組”,由哥打士打縣委會主席王孫文擔任主任,希望能夠結合吉州華樂團力量,不論 是社團或學校的華樂團,共同推動華樂發展。
他說,這個小組會定期推動各種華樂活動,提昇吉州華樂水平,例如去年12月也成功主辦華樂音樂營及成果展音樂會。
鍾來福偕同華樂推動小組主任兼工委會主席王孫文、其他工委召開新聞發佈會,透露“禾樂獎”的消息。藉去年音樂營和成果展演音樂會的經驗,大會有信心 把“禾樂獎”辦得更好。
賽會取名“禾”樂獎概念,源自吉州這個米鄉,“禾”字代表稻米意思,同時“禾樂”與“合奏音樂”也是諧音。
王孫文:音樂賽推動華樂成長
王孫文說,去年全國華樂音樂營之後,有營員反映為何不要一年音樂營,一年音樂賽,積極推動華樂運動碩壯成長,因而催生這次的賽會。
他說,華樂推動小組與團體吉華堂、華總商量之後,認為沒有適當的場地,所以今年先縮小規模,未來時機成熟後再主辦大型合奏賽。
受詢及吉州是否“華樂文化沙漠”課題,王孫文不認同,資深華樂音樂家呂書成在吉州默默耕耕及創作華樂多年、吉打德教會濟陽閣創辦50年、吉華國中曾榮獲全國冠軍等榮譽。
第一屆《禾樂獎》全國青少年華樂齊奏及小組合奏賽:
日期:2010年6月12日(週六)
地點:亞羅士打吉華堂禮堂
組別:A組:7至14歲;B組:15至22歲。每組2至8人
報名費:按人數計算,每人10令吉
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5月25日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
聯絡處:李清祥(04-7354016)、克斯絲汀李(012-5529159)
2010年4月11日星期日
第1屆《禾樂獎》比賽規章(修订版)
1. 比赛详情
日期:2010年6月12日(星期六)
时间:7.30 am – 8.30 am (报到)
地点:吉打州华人大会堂,亚罗士打
2. 参赛细则
2.1. 组别
A 组 | 年龄介乎于7 至 14岁 |
B 组 | 年龄介乎于15至22岁 |
2.2. 比赛规格
a) 凡在籍马来西亚年龄满7岁至22岁的青少年均可报名参赛;
b) 每组参赛队员2至8人;
c) 乐队编制自由组合(齐奏/小组),并允许不超过25人的伴奏乐队;
d) 伴奏只限于现场演奏,录音、卡带伴奏均不获允许;
e) 乐器只限于华乐普遍乐器(包括大提琴、倍大提琴),其他西洋乐器如:钢琴、键盘、西洋鼓、小提琴等均不获允许;
f) 参赛曲目自选,初赛与决赛曲目可选用同一首曲或另选;
g) 参赛团体或单位可填报多个参赛队伍,没有队伍数量限制;但每位参赛者最多只能填报3个参赛队伍。
3. 演奏时限
3.1. 演奏时间
A 组 | 2至5分钟 |
B 组 | 3至8分钟 |
演奏时间不得少过,也不得超过比赛规定。
初赛 / 决赛 :演绎完整曲子。
总占舞台时间 :演奏时间 + 2 分钟
3.2. 扣分制度
若演奏时间超出时限每15秒,总成绩一律扣15分。
4. 评分标准
§ 艺术:演绎,情感表达与曲风处理
§ 技巧:音准,音色与节奏感
§ 观众互动,整体表现
评判团的决定为最后裁决,参赛者不得有异议,谢绝任何申诉。
5. 奖项
各参赛队伍均可获得奖状一张,各组奖项则以评分制度分配:
§ ≥ 95 分 :荣誉白金奖(奖金 RM1,000 + 奖杯 + 奖状)
§ 85 – 94分 :金奖 (奖杯 + 奖状)
§ 75 – 84 分 :银奖 (奖杯 + 奖状)
§ 65 – 74 分 :铜奖 (奖状)
§ 65分以下 :参赛奖状
* 若同一组别出现超过一支参赛队伍获得荣誉白金奖,奖金奖均分。
** 只有在初赛圈获取75分或以上的队伍可进入决赛圈角逐最高荣誉,初赛圈的分数将不带入决赛圈。
禾乐杯 : 此奖项颁发予所属团体单位(学校/音乐学院/民间乐团),以代表队伍的比赛总积分计算。奖杯属常年轮值制度,获胜的队伍必须在次年将奖杯归还主办当局。若同一团体连续蝉联三届,该奖杯将永久属于该团体单位保留。没有队伍数量限制,目的为鼓励更多乐队参赛及鼓吹团体精神。
6. 比赛须知
6.1. 主办当局只接受填写完整的表格;每份参赛表格只限于一个队伍。
6.2. 报名费:每组报名费按参赛人数计算,RM10/每人(例子如下)。参赛者或队伍若缺席或中途退出,所缴交之报名费恕不退还。
例子 | 参赛人数 | 报名费 |
甲组 | 8人 | 8人 x RM10 = RM80 |
乙组 | 2人 | 2人 x RM10 = RM20 |
6.3. 提交参赛表格后,一律不允许替代或交换参赛者。
6.4. 报名方式:一律採通讯报名(邮寄/传真/电邮)。请连同报名表格与报名费寄交至吉打州华人大会堂(No. 8, Jalan Tanjung Bendahara, 05300 Alor Setar, Kedah),并于信封上注明“第一届《禾乐奖》全国青少年华乐齐奏及小组合奏赛”
6.5. 报名期间:即日起至2010年5月25日,以邮戳为凭,逾期不予受理。
6.6. 付款方式:以支票或汇款方式缴交,请注明: “Dewan Perhimpunan China Kedah”。
6.7.报名确认:主办当局将于6月1日于活动官方网站(http://heyuejiang.blogspot.com)公布确认参赛队伍名单,并于6月7日之后在网站发布参赛队伍比赛出场序。
6.8. 在出场序抽签仪式前,主办当局有权接受逾期报名队伍的权利;队伍需缴付双重报名费。
6.9. 参赛队伍所提供之参赛资料若发现不符或不确实,主办当局有权取消队伍之参赛资格。
6.10. 报到须知:
A) 参赛队伍须呈交4份完整演奏曲谱;
B) 参赛队伍若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,队伍被视作自动弃权论。
6.11. 决赛圈须凭票入席,参赛者可以半价(RM5)购得入场票券,决赛圈出场的参赛者则不需购票。
6.12. 有关本赛事的详细章程、赛程、比赛成绩和其他赛事资料等,均会通过活动官方网站公布。
6.13. 主办单位有权随时修改所列章程细则,参赛者不得异议。
7. 联络处
行政负责人 : 李清祥 (04 - 735 4016)
活动负责人 : Christine Lee (012 - 552 9159)
电邮地址 : dpck1986@yahoo.com
传真号码 : 04 - 735 8006
地址 : Dewan Perhimpunan China Kedah
No.8, Jalan Tanjung Bendahara,
05300 Alor Setar, Kedah.
聯絡處
No. 8, Jalan Tanjung Bendahara, 05300 Alor Setar, Kedah Darul Aman.
Tel: 04-7354016, H/P: 017-4484016, Fax: 04-7358006